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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险理赔流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21-09-14      阅读次数:1632 次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	出险-报案-查勘-定损-核价-核损-核赔-支付
	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:1.出示保险单证;2.出示行驶证;3.出示驾驶证;4.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;5.出示保险单;6.填写出险报案表;7.详细填写出险经过;8.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;9.检查车辆外观,拍照定损;10.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;11.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;12.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;13.交付维修站修理;14.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;15.车主签字认可;16.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。 [1]  
	(1)出险后,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;
	(2)内勤接报案后,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《业务出险登记表》(电话、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);
	(4)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,要求客户填写《出险立案查询表》,予以立案(如电话、传真等报案,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),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; (5)发放索赔单证。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,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(电话、传真等报案,由检验人员负责);
	(6)通知检验人员,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。
	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	2.查勘定损
	(1)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(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,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);
	(2)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;
	(3)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.
	3.签收审核索赔单证
	(1)营业部、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,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,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“出险报告(索赔)书"(一式二联)上签收后,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;
	(2)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,交产险部核赔科。
	4.理算复核
	(1)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,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;
	(2)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,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。
	5.审批
	(1)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;
	(2)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。
	6.赔付结案
	(1)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,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;
	(2)财务对赔付确认后,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,其余取回。
 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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